龙年春节即将来临,为满足广大群众对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传统习俗的需求,2月4日上午,无锡市危险物品管理协会协助无锡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在无锡市公安局718会议室召开做好春节期间全市烟花爆竹非禁放区“迎新春烟花燃放点”工作方案。会议特邀宜兴、常州、苏州等地7家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参会。
会议指出:迎新春烟花燃放点应选择区域空旷、场地平整、火灾危险性小、群众方便燃放,交通便利,不易造成拥堵,便于疏散,停车区域满足群众停车需求,以及远离大气污染国控点、省控点的位置。根据《无锡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因梁溪、经开全域实施烟花爆竹禁放,我市在滨湖、锡山、惠山、新吴区非禁放区各设置3个迎新春烟花燃放点,江阴、宜兴非禁放区参照执行。各迎新春烟花燃放点开放时间为2月9日(除夕)至2月24日(元宵节)每日18时至次日0时30分。
会议要求:在我市烟花爆竹非禁放区设置迎新春烟花燃放点是市委市政府统筹安全发展与满足传统习俗的重要实践,是政府部门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也是满足广大群众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主动提供服务保障、营造喜庆欢乐祥和节日氛围的重要举措。要求宜兴、常州、苏州等地7家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应按照最新版《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向12个无锡市区迎新春烟花燃放点提供送货服务,保证产品质量、价格稳定。
迎新春烟花燃放点通过高质高效运行,要实现“五到位、三满意”目标:即力量组织到位、服务保障到位、安全管控到位、秩序维护到位、应急处置到位,市民群众满意、党委政府满意、社会各界满意。